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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异型材设备厂家 边督边改

发布日期:2026-01-02 03:39:33|点击次数: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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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2日周口异型材设备厂家,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13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县(市、区)及市直单位进行办理。现将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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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SD2LY20201021D005

投诉熊某某在上湖村塘下组水周口异型材设备厂家源地附近,目前在建长鑫农场,建设规范大概生猪1000头左右,担心将来气味大,污水排入水源地影响水质,投诉人希望不要在水源地附近建猪场。

永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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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件反映熊某长户新建猪场位于永定区湖雷镇上湖村塘下组,企业名称:龙岩市永定区长鑫农场,投资人熊某某,属个人资企业,经营生猪、牛、鸡鸭饲养、淡水鱼养殖水果种植,统一社会信用码:91350822MA33DD1D41。拟建面积5000平方米、存栏1000头的生猪养殖场。该猪场离近居民区直线距离824米,离群众饮水取水地(横岗背水源地)80米。2019年11月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新建。经现场核实,该新建猪场(长鑫农场)已推建平台2个约5000平方米,搭建钢棚一座约1800平方米,已建成100立方米蓄水池一座,在建生化池2座(已停工)。

部分属实

1.区政府责成湖雷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猪场建成后将定期对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同步推进集镇统一供水建设。同时,责成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该新建猪场的日常监督。 2.责成湖雷镇人民政府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手机:18631662662(同微信号)

正在办理

近年来全球硫酸锌销量总体呈现增长态势。数据显示,2016-2021年全球硫酸锌销量由80.64万吨增长至90.22万吨,预计2025年全球硫酸锌销量将11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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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D2LY20201021D006

投诉在财粮小区门口立邦漆楼上阳台养几十头流浪狗,养狗气味很臭,而且很吵,一头叫常常引起几十头狗同时叫,伤害人们身体健康。

新罗区

大气、噪声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处建筑二楼(立邦漆楼上)饲养有30余只流浪狗,主要在二楼房间内及相邻的财粮小区大门口值班室屋面活动,存在散发恶臭气味及狗叫声扰民的现象。信访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1.由中城街道办事处做好劝导工作,督促被举报对象有序转移流浪狗,消除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2.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联执法方案,彻底消除因圈养流浪狗产生恶臭气味及狗叫声扰民现象。

正在办理

3

SD2LY20201021D008

投诉1、天马山庄北面,曹溪石锣鼓新城杉木仓库附近,魔练健身房上午9:00-10:30,晚上7:00-8:30分音乐非常大声,严重干扰到居民的休息,孩子的学习;2、在天马山庄北面,曹溪石锣鼓新城杉木仓库附近,每天不分昼夜有5-6次,每次10分钟,间歇打磨声,每天中午12:30-13:00时间响,声音像防空警报声。

新罗区

噪声

1.10月22日中午,新罗生态环境局联曹溪街道办事处对新罗区魔练健身馆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健身馆未营业,距离周边居民区近距离约50米。10月23日(周五)上午及晚间,新罗环境监测站人员在该健身馆舞蹈室开课时间对其舞蹈室边界进行噪音监测,监测数据均为达标,但开课时间若未关闭门窗实际声音对周边居民会有一定影响。信访件反映的该健身馆扰民的情况属实。 2.10月22日中午11:30-14:00左右,新罗生态环境局联曹溪街道办事处对石锣鼓新城杉木仓库周边进行调查,调查发现龙岩市龙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退休职工陈某某(现为该公司厂区留守人员)利用仓库内闲置设备进行木材加工。该仓库内存有木工加工设备电锯1台、电钻1台、打磨机1台等,仓库距周边居民区近距离约10米,电锯开启后产生的噪音类似于防空警报声。信访件中反映间歇打磨的情况属实。

属实

1.由新罗生态环境局责令新罗区魔练健身馆营业期间降低音乐声和注意关闭门窗,并于11月10日前整改完善健身馆内舞蹈场所隔音降噪措施,避免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2.新罗区人民政府已对陈某某使用的小型加工作坊进行关闭取缔,以消除对周边居民产生的影响。

阶段办结

4

SD2LY20201021D004

投诉依云水岸小区旁木屋烧烤店、江西菜馆每日晚上6、7点至11、12点排放未处理的油烟,影响周边小区住户生活。

新罗区

大气

1.2020年8月,木屋烧烤店承租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街道滨江路6-71号店铺,该店在店铺原来装修基础上安装烧烤设备和两台油烟净化器后开始营业,油烟经净化后排放。2020年9月24日20:00,该店铺正常营业,市城市管理局南城执法大队会同三方油烟检测机构(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木屋烧烤店油烟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店油烟排放符《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规定的限值要求。暂未发现信访件反映 “木屋烧烤店每日晚上6、7点至11、12点排放未处理好的油烟”问题。 2.2019年9月,江西菜馆在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街道滨江路6-72号开张营业,该店在装修时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器,开业后即行使用,油烟经净化后排放。2020年9月24日晚,市城市管理局南城执法大队计划对该店铺油烟净化情况进行业检测,因管道不便于取样,检测暂缓。暂未发现信访件反映 “木屋烧烤店每日晚上6、7点至11、12点排放未处理好的油烟”问题。

部分属实

1.江西菜馆的油烟管道已重装。10月22日,市城市管理局南城执法大队会同三方油烟检测机构(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油烟净化情况进行采样检测,预计10月底能得出检测结果。若检测结论为该店油烟排放不达标,将依法处置。 2.10月22日,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木屋烧烤店和江西菜馆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商户近期清洗油烟净化器。 3.市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对木屋烧烤店和江西菜馆油烟排放监管。

正在办理

5

SD2LY20201021X004

投诉龙祥水电站2020年6月加高河坝体10多米,会淹没田地50余亩、旱地20余亩、竹林约定5亩、水渠建设用地15亩,并会造成河道断流,影响下游村民安全和生态平衡,反映多次无果。要求恢复耕地,恢复生态,取缔加高河坝。

漳平市

1.2005年6月漳平市经贸局《关于漳平市温坑一级水电站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电站拦河坝加高到7.5m。经核查,该电站10月份拦河坝施工至设计高度6.5m。信访件反映加高河坝体10多米问题部分属实。 2.根据漳平市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及RTK测量,拦河坝加高后,会增加水田淹没3亩。该电站拦河坝加高以后,水库发电泄水闸阀全部打开放水,水库未蓄水,按径流方式引水发电,至今未增加淹没土地。 信访件反映会淹没田地50余亩,旱地20余亩,林地约5亩,水渠建设用地15亩问题部分属实。 3.该电站于2018年12月完成小生态下泄流量设施的改造,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并联入省环保监控平台实施在线监控。2020年5月份起,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数据不格每月通报的情况,电站均正常按照核定的流量下泄小生态流量。未发现信访件反映的会造成河道断流,影响下游村民安全和生态平衡的问题。

部分属实

1.鉴于该电站拦河坝加高后,需新增用地征用手续尚未办理。漳平市政府责令漳平市水利局督促漳平市龙洋水电有限公司温坑一级水电站于2020年11月30前拆除新加高部分的坝体,现正在拆除中。 2.漳平市政府责令漳平市水利局督促漳平市龙洋水电有限公司温坑一级水电站不得蓄水过原来的蓄水位,以确保不新增淹没土地,并严格按照核定的流量下泄小生态流量。

正在办理

6

SD2LY20201021D007

投诉溪南镇上坂村张某某养猪场,污水直排流入河沟,养殖生猪约100来头,夏天蚊子苍蝇特别多,臭气熏天,窗户都不敢开。

漳平市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张某某养殖场所在区域为禁养区,在2017年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前,该生猪养殖场已关闭。去年以来,市场生猪价格大幅上涨,受利益驱使,今年9月,张某某先后购买6头母猪和16头乳猪在场内复养,累计复养生猪22头。养殖场猪粪采用人工清理到空地堆放作为肥料,猪尿水用管道引到附近的沼气池,然后再抽到养殖场上面的山场灌溉树林,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河沟现象。信访件所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1.漳平市政府责成溪南镇政府督促张某某户立即进行清栏。10月23日,溪南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核实,其已将猪场内养殖的生猪全部清栏。 2.漳平市溪南镇党委对生猪养殖业巡查管控不到位、污染防治履职不力的包村干部黄某某及养殖场所在村上坂村予以通报批评。 3.漳平市政府责成溪南镇政府举一反三,对辖区生猪养殖场进行排查,坚决制止违规养殖行为,指导规养殖场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减少生猪养殖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正在办理

给予包村干部黄某某及养殖场所在村上坂村全镇通报批评周口异型材设备厂家

7

SD2LY20201021D002

连城县新泉镇良坑村俞某鸡鸭养殖厂养殖废水直排入河,污染良坑村水源地。养殖厂利用农田圈养,规模一万羽左右,水源地位于良坑村村尾。投诉人曾向12345投诉过,有关部门承诺2个月内搬迁,但并没有妥善解决。

连城县

 1.经2020年10月22日现场核实,该场养殖废水经3亩多三级生化塘处理后排入良坑溪,当天排污口未发现外排水,经监督监测,外排废水低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排放限值标准。新泉镇良坑村生活饮用水取水点地处良坑村东坑,与该养鸭场不在同一个水系,不存在影响良坑村水源地饮水安全,同时该养鸭场不在水源地范围内。信访人反映“连城县新泉镇良坑村俞马路鸡鸭养殖厂养殖废水直排入河,污染良坑村水源地”的情况不属实。 2.该场租用基本农田约9亩,其中养鸭用地约5亩多,生化塘用地约3亩多,属临时利用农田圈养蛋鸭,所租农田未破坏耕作层,未修建永久建筑物。信访人反映“养殖厂利用农田圈养”的情况属实。 3.现场核实,该场目前存栏肉鸭、蛋鸭3000余羽,未达到投诉人反映的“规模一万羽左右”规模。信访人反映“规模一万羽左右”的情况部分属实。 4.2020年10月4日收到投诉人在龙岩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关于“该养鸭场生活用水源头养殖等问题”的反映,镇、村干部到现场调查时,该场业主表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养殖持续亏损,将在2个月内分批次清栏后就不再养殖,并搬迁。2020年10月22日现场核实时,该养鸭场业主表示因为近期养殖行情回暖,所以继续养殖,暂不搬迁。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部分 属实

1.由新泉镇政府督促该场业主完善养鸭场排水沟,实现雨污分流;清除生化塘淤泥、杂物,有提高生化塘容纳能力及净水能力。 2.由新泉镇政府督促该场业主及时收集、贮存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鸭粪等固体废物,建立鸭粪管理台账(目前该场已立行立改,10月22日已与漳平市永福镇陈某签订鸭粪销售同)。 3.要求新泉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巡查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控制该场养殖规模。 4.要求新泉镇政府耐心细致的做好信访人和养殖业主的沟通解释及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今后要依法依规,严谨规范作出信访答复。 5.龙岩市连城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养鸭场未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正在办理

8

SD2LY20201021D003

投诉长汀县闽赣商业城2楼宝丽金KTV每日晚上8点至凌晨3~4点噪音太大,严重扰民。曾向12345平台多次反映。

长汀县

噪声

1、10月22日晚11时长汀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KTV进行检查,根据长汀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汀环监[2020]J029号)显示,其场界噪声标。信访人反映噪声太大问题属实。 2、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8条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10月23日凌晨2点30分及10月24日凌晨2点38分长汀县文体局文化综执法大队对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时经营问题。暂未发现信访人反映时经营问题。 3、信访人于2020年10月9日、10月10日两次在12345平台反映宝丽真酒楼KTV噪音扰民、时经营问题,长汀县城市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1日、10月12日两次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该KTV对经营业主进行宣传劝导,要求其做好噪音控制,经营至凌晨2点系统自行关闭后及时劝离客人,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同时县城市管理局已于2020年10月13日、10月14日在12345平台答复信访人。信访人反映曾向12345平台多次反映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1.2020年10月23日, 长汀生态环境局对长汀县宝丽真酒楼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汀环责改字〔2020〕71 号), 责令该酒楼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并于10月25日对该酒楼“涉嫌附设的KTV未采取有措施,导致边界噪声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塑料管材生产线拟处以1万元罚款(闽龙汀环罚听告字〔2020〕20号)。 2.整改期间由长汀县城市管理局加强日常监管力度,长汀县生态环境局配做好监测工作。到期整改若仍未达标,将由行业主管部门长汀县文体旅游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依法依规取缔关闭。

阶段办结

责令改正1家,拟处罚款1万元

9

SD2LY20201021X003

投诉1、近两年部分村民在水源头(木头坑)及村民居住区养猪,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如廖某旺在租廖某火的房屋来养猪及养大量的鸡鸭。廖某远教师在学校旁养殖。廖某某等3人及叶某某在居民住房旁养殖,希望能够整治迁移别处。2、廖某阳在水源头(黄泥桥)养殖大量牛蛙,严重影响沿途十几个村庄水质和生态环境问题。

长汀县

1.经调查核实,廖某金在水源头(木头坑)建有1个养猪场,但未使用,未造成污染。廖某某、叶某某等7户生猪散养户中,廖某远户及廖某木户无生猪存栏,廖某旺、廖某某生、廖某金、廖某远、叶某某生等5户有生猪存栏,均位于居民区周边(其中廖某旺有生猪存栏10头,养鸡30只、养鸭10只);5户养殖户中廖某旺、廖某金、廖某远、叶某某生等4户建有沼气池,廖某某生户无沼气池,有沉淀池,5户养殖污水简易处理后直排到小溪,终流入南山河汇入汀江,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经实地察看,廖某阳户养殖牛蛙面积约1.7亩,现场发现牛蛙养殖规模较小且未发现禁用药物(鱼药)及其它非鱼药的化学药剂,养殖尾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入大坑河。为确认该牛蛙养殖场是否对南山镇廖坊村溪流造成污染,长汀生态环境局于10月24日对投诉中牛蛙养殖场下游的廖坊村板寮溪断面进行农业养殖特征污染物水质监测均达标。

 

属实

1.由南山镇政府10月24日对廖某某、叶某某等5户生猪散养户猪舍进行拆除,其中叶某某、廖某某等4户猪场全部拆除,廖某旺因猪场交通不便,钩机无法到达,已拆除猪场内部隔墙;对廖某阳牛蛙养殖场已关闭拆除。

2.由南山镇党委对分管环保工作的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刘某某、分管农业工作的镇党委组织委员罗某某进行了约谈,并责令镇兽医站站长卢某某、镇环保站负责人赖某某等2人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南山镇党委对廖坊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廖某某和廖坊村工作队谢某某等2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3.长汀县委、县政府要求南山镇政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生猪散户养殖情况摸排,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遏制生猪复养现象;县河长办、长汀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禁养区无生猪养殖

阶段办结

约谈2人,通报批评2人

10

SD2LY20201018D004

投诉长汀县童坊镇举林村迳尾小组佛子岭山脚下养猪场(去年有几千头猪,目前不清楚)有环保设施日常不开启,只有在环保局检查时才会开启,污水流入南山河(汀江的主要支流)污染河水。晚上8、9点去偷看了几次,很臭应该是在偷排。

长汀县

水、大气

经核实,长汀县童坊镇举林村迳尾小组佛子岭山脚下现有2家规模猪场(长汀县永诚养殖有限公司、长汀县贵祥养殖有限公司)。 1.经现场查看,长汀县永诚养殖有限公司和长汀县贵祥养殖有限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均有运行,正在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长汀县永诚养殖有限公司正在安装、调试水质在线监测设备。长汀县永诚养殖有限公司和长汀县贵祥养殖有限公司共用一个供电总表,每户分别安装环保设备建设用电表。经查阅上述两家养殖场环保设施用电情况并推算,两家养殖场环保设施有开启运行。暂未发现信访件反映“只有在环保检查时开启”问题。 2.经现场察看,尚未发现长汀县永诚养殖有限公司和长汀县贵祥养殖有限公司存在直排偷排废水现象。2020年10月19日,根据群众举报,长汀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长汀县永诚养殖有限公司和长汀县贵祥养殖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口采样,监测结果表明,长汀县永诚养殖有限公司采样水质总磷监测值标0.04倍,长汀县贵祥养殖有限公司采样水质总磷监测值标3.51倍。2020年10月24日,长汀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长汀县永诚养殖有限公司和长汀县贵祥养殖有限公司下游汇入南山河之前的朱坊村高券陂河断面进行农业养殖特征污染物的水质监测,检测项目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水标准,符该断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区标准。信访件反映“晚上8、9点去偷看了几次,很臭应该是在偷排问题”部分属实。 3.10月22日20:30,调查人员在长汀县永诚养殖有限公司和长汀县贵祥养殖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附近确实闻到臭味。根据天地图(福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测量,长汀县永诚养殖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959米,长汀县贵祥养殖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868米,两家公司均远离居民区。

部分属实

1.10月20日,长汀生态环境局对长汀县永诚养殖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汀环责改〔2020〕69号),并于10月2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闽龙汀环罚听告〔2020〕19号),责令其30日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拟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若限期内未整改到位将依法对其从重处罚直至取缔关闭。10月20日,长汀生态环境局对长汀县贵祥养殖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汀环责改〔2020〕70号),并于10月2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闽龙汀环罚听告〔2020〕18号),责令其30日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拟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若限期内未整改到位将依法对其从重处罚直至取缔关闭。 2.长汀县委、县政府责成童坊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坚决遏制生猪养殖场偷排直排现象;长汀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河长办等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规模生猪养殖场水质达标排放。 3.长汀县委、县政府责成长汀县农业农村局、童坊镇政府督促指导长汀县永诚养殖有限公司、长汀县贵祥养殖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4.由长汀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长汀县永诚养殖有限公司在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试运行。

阶段办结

责令改正2家,拟处各家人民币3万元罚款

11

SD2LY20201021D001

投诉新洲城欢唱KTV隔音差,每天晚上10点至凌晨2、3点噪音太大,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曾向e龙岩、环保热线等平台投诉,但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新罗区

噪声

1.根据新罗区文旅局近期检查结果显示,该公司均在法定时段内经营并未收到时营业举报。龙岩市新罗环境监测站人员于2020年10月24日对该公司进行噪声监督监测,监测结果过边界噪声排放限值。信访件反映“晚上10点至凌晨2、3点噪音太大”情况基本属实。 2.经核实,2018年以来新罗生态环境局接到e龙岩平台及12369平台转办关于“新洲城欢唱KTV”的投诉后,均立即前往调查并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进行隔音设施整改和及时维护,避免对周边群众正常生活造影响。信访件反映多次投诉的问题属实。

基本属实

1.新罗生态环境局对龙岩市欢唱娱乐有限公司噪声标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万元),责令龙岩市欢唱娱乐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对噪声较大包厢进行隔音改造,并在未完成改造前不得使用。 2.新罗生态环境局督促龙岩市欢唱娱乐有限公司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并在完成改造后对该公司进行复查,切实消除噪声扰民问题。 3.新罗生态环境局、文体旅游、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KTV噪声扰民问题的监管工作。

正在办理

拟处罚款2万元

12

SD2LY20201021X001

投诉登高山公园三角桥大龙树下每天有上百人在此活动,声音嘈杂。另外树边有个龙王庙,每天多人烧香,放炮,有噪音又有空气污染,影响附近群众的身心健康。建议:1、把庙迁移;2、不能放鞭炮,烧香。

新罗区

大气污染、噪声

经现场调查,登高公园山脚下,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这二个时间段,现场确有众多中老年男女自发聚集开展广场舞活动,期间使用高音喇叭播放伴舞音乐。树边的龙王庙,有时(特别是每个月的初一、十五)有人烧香,放炮。信访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1.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将安排每天值班警务队持续加强该地段的巡逻频率,时段主动及时介入,积引导群众开展正常体育健身活动,尽量将音量控制在理范围,避免造成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对确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鉴于该庙建立时间历史悠久,系民众的宗教活动场所,民众的信仰心理等诸多因素,将会同有关部门作进一步协商处理。 3.民警已经约谈庙主,明确告知龙岩市已经出台了关于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庙主邱国清称将遵守国家法律规定,禁止来朝拜的信众燃放鞭炮,将水泥制炮炉封闭并书写“严禁放炮”标识。今后如有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依据《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条例》给予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关于群众焚香问题,由南城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群众劝导工作,引导群众尽量不在该处焚香。

阶段办结

13

SD2LY20201020D013

投诉1、福建和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罗区东肖镇榜山村背塘山),该公司环评批复只能收覆铜板,无联单手续从广东、江西采购大量线路板,收10吨的货,开1吨联单,加工产生大量树脂粉,工业废水未经处理偷偷排放;2、武平县岩前镇高新区有十几家电路板厂,开联单时多拉少开,乱堆放,含铜的废水未经处理偷排,氨氮标,请检查金时裕和洪祥两家公司;3.福建综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龙雁新区中区一层),厂里的设备不具备加工线路板能力,但主管部门依然审批,龙岩地区线路板产量过少,势要从外采购,造成恶循环,希望突出检查。

新罗区、武平县

水、大气、其他

1.10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新罗生态环境局前往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公司原料范围为人工整理出含电子元器件的废电路板(含边角料)及不含电子元器件(含边角料)的废电路板;2020年2月5日,该公司《去除废电路板热熔拔件预处理工序备案函》经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备案,并明确其原料仅为不含电子元器件(含边角料)的废电路板。举报人反映的“环评批复只收覆铜板”不属实。现场检查该公司原料车间,存放的废电路板和废树脂粉与台账相符,但发现该公司在其南车间内存放废电路板原料及废树脂粉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未规范贮存管理、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未建立管理台账等问题,已由新罗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并责令整改。此外,在该公司重力沉淀循环水池及厂区外围暂未发现废水未经处理偷排情况。举报人信访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经武平生态环境局调查核实,岩前工业集中区12家电子线路板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按规定规范存放,同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申报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通过调阅武平县天泉水环境有限公司污染源监控管理系统在线监控数据,并对金时裕电子、鸿翔电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2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危废仓库及台账记录无异常,金时裕电子有限公司门口雨水沟雨水检查井有少量员工洗手等生活污水外排,经现场采样监测显示该处外排水氨氮、COD浓度标,但均未发现含铜废水未经处理偷排情况。举报人信访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3.福建综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置9000吨废电路板生产项目一期工程于2020年1月经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该公司于今年10月提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经家评审,基本达到环评要求,但仍存在项目次生危废贮存间的防盗设施不够完善,贮存间分区存放不明确;地磅房、原料仓库以及生产车间等岗位的监控设施不完善;危废贮存间的标识牌不完善等问题,正在整改中,尚未发证,目前尚未投产。据统计,2019年我市废线路板产生量为447.92吨,环评审批规模大于危废产生量。危险废物综利用项目属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绿产业项目。目前我省及我市均未针对废线路板处置利用项目的规划和政策限制要求,没有规定原料来源控制措施(运营时可通过省厅跨省许可进行把关)。市生态环境局在此类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实行严格污染防控、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在日常监管、经营许可审查核发等环节严格把关,不会造成恶循环问题。举报人信访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由新罗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整改。 2.由武平生态环境局依法对龙岩金时裕电子废水标排放情况进一步查处,并加强对园区线路板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3.责成新罗生态环境局督促福建综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尚未投入生产期间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求企业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前不得投入运行,运行过程中涉及危险废物转移的,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从外省调入的,应严格执行跨省转移审批制度。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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